自1960年出现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首届残奥会上以来,残疾人田径运动已经稳步发展成为残奥会参赛运动员数量、现场观众数量和电视观众数量最多的运动,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详细资讯。
残疾人运动分级系统对参赛资格进行了规定,并描述了将适格运动员划分至不同类别的方法。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平性,即在一些关键运动项目(跑、轮椅竞速、跳、投掷)方面具有类似行动障碍的运动员被分配到同一级别中进行比赛。
总结起来共有10残疾类型:8类身体障碍,其中部分运动员坐在轮椅上比赛、部分运动员使用假肢;1类视力障碍,根据障碍程度,运动员可根据残障程度得到引导员的支持;1类智力障碍。
残奥田径是1960年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首届残奥会的八个项目之一。
许多残疾人田径项目需要特定的运动器材,例如铁饼、铅球和标枪。
视障田径运动员可能会使用绳索或其他设备与视力正常的引导员相连结;或将声学装置(或有视力的“呼叫者”)用于跳跃项目或投掷项目的目标区域中。
轮椅在田径比赛中被认为是运动器材,而竞速轮椅往往非常轻便且符合空气动力学。截肢者可以使用假肢装置。国际残疾人田径联合会规则要求在田径项目中使用假肢;然而在田赛中使用假肢可视情况而定。
视障运动员在T11跳远比赛中戴眼罩,以确保比赛公平。因此,体育场内的安静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他们在跳跃之前将沿着跑道加速,运动员只能由他们站在沙坑附近的向导的声音或掌声来引导。